ICS of HZAU

华中农业大学柑橘研究所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华中农业大学柑橘研究所(Institute of Citrus Science, Huazhong Agricultural University,ICS-HZAU)1992年经农业部批准成立,依托华中农业大学果树学国家重点学科,是以柑橘为研究对象,涵盖从基础研究到全产业链的科研人员组成的综合性柑橘学术研究机构。

第二条 本研究所隶属于华中农业大学,为学术性科研机构,不涉及人事、财务和行政职能。

第三条 本研究所成员为华中农业大学在职教职员工中从事柑橘科研和业务有关的人员。

第四条 本研究所宗旨:整合华中农业大学柑橘研究的学术力量,形成团队合力,开展柑橘产业有关的科学技术研究,为我国柑橘事业发展做贡献。

第五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国家法律、法规不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六条 本研究所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华中农业大学园艺林学学院。

第二章 研究人员资格

第七条 研究人员资格获得:本研究所的研究人员必须为华中农业大学在职教职员工,且主要从事与柑橘有关的科研或业务工作,经自愿申请,并按要求提供个人背景材料在所务委员会备案后,方可获得成员资格。

第八条 研究人员资格免除:因工作单位调整,或其他特殊原因与华中农业大学脱离工作关系,将自动免除其在本所的研究人员资格。在职员工根据个人意愿,需要终止研究人员资格时,需本人向所务委员会提出撤销个人背景资料的文字申请,经所务委员会备案后生效,免除其研究所人员资格。

第三章 组织管理

第九条 本研究所实行所长和执行所长领导下的所务委员会负责制。本研究所的组织构架由所务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办公室及研究人员共同组成。所长和执行所长领导下的所务委员会是本研究所的决策执行机构,学术委员会是本研究所的学术咨询和民主决策机构。办公室主任主要协助执行所长负责研究所的日常事务、对外联络、组织学术活动等。

第十条 所务委员会成员包括:所长1名、执行所长1名、副所长2-3名、办公室主任1名。学术委员会包括:主任1名,副主任1-2名,学术委员9-13名。

第十一条 本研究所的所务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的主要成员均由专家提名推荐,报华中农业大学学术委员会下属的科学研究委员会审核批准,并备案。委员会每届任期为四年,可以连任,定期换届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会。

第四章 业务范围

第十二条 开展柑橘科学研究、人才培养、专业培训和国内外学术交流。

第十三条 为我国柑橘产区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

第十四条 为农业主管部门、政府部门提供技术咨询、制订柑橘产业发展规划等;为公众提供咨询服务,扩大社会影响力;共同承担一些重大的多学科合作的柑橘研究项目。

第五章 权利与义务

第十五条 本研究所办公室负责收集国内外柑橘科研和产业发展有关的信息和资料,并组织学术活动。

第十六条 本研究所的人员必须遵守本章程,论文和成果完成单位建议署名“华中农业大学柑橘研究所”或在致谢部分注明“本研究由华中农业大学柑橘研究所提供支撑”。

第十七条 未经所务委员会同意,个人不得以本研究所的名义对外签订协议、合同,不得向他人提供不属于个人研究形成的研究材料、资源和品种。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章程自所务委员会通过之日生效。

第十九条 本章程修改权、解释权属所务委员会。